“他租我公司的一臺轎車一直不還,后來我們才知道他騙了很多臺車。”昨日,在長春市開汽車租賃公司的王先生對記者說,王某以租賃汽車的名義在兩年多的時間里,共從長春市14家汽車租賃公司騙走100多臺車。近日,王某騙走的車全部被汽車租賃公司和警方追回。
租完不見車影
王先生在長春市開了一家汽車租賃公司,2008年6月,一個姓王的男子向他的公司租車,王先生租給他一臺轎車,租金每個月1萬元。一個月后到了還車的日子,王某沒有還車,他說他還要繼續(xù)租車,并又交了兩個月的租金。9月份時,王某還不將車開回,也不向王先生的公司交租金,王先生每次打電話,王某都說等一等,過幾天肯定還上租金。
這樣反常的情況,讓王先生感到不安,他向其他開汽車租賃公司的同行說起此事,很多同行說王某也曾到他們的店租車,情況和王先生遇到的情況差不多,那個王某都是先交了幾個月的租金后,就不再交租金,車也不還。
由于租出去的車都有GPS定位系統(tǒng),一些車主通過衛(wèi)星定位,從九臺、農(nóng)安等地將車偷偷地“搶”回,但王某已將這些車低價抵押給了當(dāng)?shù)氐膫€人和典當(dāng)公司,對方哪肯放車,2008年8月末,雙方發(fā)生過幾次沖突。
2008年10月,被騙的一些汽車租賃公司的老板向長春警方報了案。
“倒現(xiàn)”瘋狂租車
去年11月4日,王某被警方抓獲。據(jù)了解,因為王某父親搞工程需要錢,王某起初想以此做法“倒現(xiàn)錢”,從2006年開始,他花高價從汽車租賃公司租來汽車,然后又低價抵押給個人和典當(dāng)公司,從這其中產(chǎn)生的差額里獲取現(xiàn)金。2007年年底時,王某基本還上了所有的汽車,但到了2008年4月份,王某開始瘋狂地租車,然后以很低的價格抵押出去,其中一臺本田雅閣轎車被抵押8萬元,他分別把車抵押給九臺、農(nóng)安、四平、松原等地的個人和公司。
王某拿到抵押款后,再用這些錢來還汽車租賃公司的租金,處于“拆東墻補(bǔ)西墻”的狀態(tài)。2008年9月,王某的資金鏈斷了,無力從抵押方把車贖回,也無力還汽車租賃公司的租金。
“顯富”取得信任
記者從一些被騙的汽車租賃公司了解到,租車人在租賃汽車時只要出示真實的身份證,再有可信任的擔(dān)保人擔(dān)保,交上5000元押金后就可從汽車租賃公司開走車。據(jù)了解,王某曾從長春市一家汽車租賃公司共騙走36臺車,為什么汽車租賃公司對王某沒有警惕性呢?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老板說,王某起初的信譽(yù)很好,能按時交租金、交車,當(dāng)他不能按時交車時,王某就領(lǐng)著汽車租賃公司老板去他家看,王某說位于同志街邊的一處獨體樓是他家的,在王某家,汽車租賃公司老板看到,王某的家裝修得相當(dāng)豪華,一看就是有錢人。有的汽車租賃公司老板還暗中調(diào)查,發(fā)現(xiàn)王某確有如此財產(chǎn)。
而且王某到汽車租賃公司租車時顯得很大度,出的租金挺高,給人不差錢的感覺。眾多汽車租賃公司都相信王某是個有錢人,不會差事,所以才把車租給他。
近日,長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七大隊民警從松原市追回最后一輛被騙車輛。據(jù)了解,王某共騙了112輛車,價值1000多萬元,長春市共14家汽車租賃公司被騙。